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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申报2020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02日 10:41 李正周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李正周

各部门:

根据《2020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0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0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不受职称限制,且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且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站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基础研究、综合研究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获准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立项协议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或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并得到批准的,课题作终止研究处理,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研究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课题作撤项处理,已拨全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3、《课题指南》范围涉及8个学科,申请人要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说明填写对应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课题指南》条目为方向性条目。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为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我省艺术科学各门类学科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我省文化建设中亟待研究回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优先研究方向(以“*”标注),以优先研究方向申请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资助额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课题研究,对2020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申报。(2)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7月1日之前,或在7月1日前已提交结项材料并在8月31日前通过结项鉴定的可以申报)。(3)申请人申报了本年度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的,可以申请本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但已获得立项的,所申报的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不再立项,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4)截至2020年6月30日,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复核。(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本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9)凡以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须标注“受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

5、资助经费申请需按照《云南省哲学社科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教〔2017〕412号)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中,间接经费按照项目经费的30%预算。

6、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1、2020年度省哲社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http://kyglpt.ynpopss.gov.cn,请申请人于8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拟上。

2、纸质材料于9月2日(星期三)前报送到科技处。报送材料包括:经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7份),均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3010220。

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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