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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1日 09:54 李正周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李正周

科研处关于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教育厅科研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实际、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鉴于从2018年起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已改由学校安排解决,故从今年起,校级科研项目和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合并进行,现将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1、校级科研项目的选题应尽量结合国家基金、省基金和教育厅基金以及省州经济与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应用研究的选题原则,其课题目标应是有重要应用成果或为申报国家、省基金作为前期准备。

2、侧重研究“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问题;当前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围绕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八大重点产业,楚雄州烟草、冶金、旅游文化、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中的科学技术问题。

4、结合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需求,有利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发展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

5、围绕彝族历史研究、彝族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彝族社会变迁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研究。

6、研究内容要避免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方式

(一)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对象及要求:资助对象为学校新引进到校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在职新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新进教师不得同时申请校级其他资助项目,在职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过校级重点项目的教师不得再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承担过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

2、资助方式: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人员科研启动项目资助金额4-8万元;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科研启动项目资助金额3-6万元;其他优秀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启动项目资助金额2-4万元。项目研究时限为2-5年。同时推荐为2020年教育厅项目。

(二)校级重点项目:

1、资助对象及要求:资助对象为我校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主要资助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项目为目标的前期孵化课题;鼓励针对省州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的应用研究,力争产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2、资助方式:资助额度1-2万元/项,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同时推荐为2020年教育厅项目。

(三)校级一般项目

1、资助对象及要求:资助对象为中职及其以下的人员(高职人员不得再申请本项目)。已承担过厅级及其以上项目或曾获得过校一般项目资助(包括未完成或未结题)的申请人也不得再申请校级一般基金项目。

2、资助方式:课题资助0.6万元/项。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

(四)“云岭学者(罗明东)”培养计划校级专项项目

1、资助对象及要求:资助对象为“云岭学者(罗明东)”培养计划科研项目团队成员,或通过申报该类专项课题加入“云岭学者(罗明东)”培养计划科研项目团队的我校在职人员。研究内容选题范围包括教师教育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民族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区域教育发展与教育地理学研究、地方高校发展研究和教育学科其他方面研究,项目名称自拟。

2、资助方式:项目经费由“云岭学者(罗明东)培养计划重大科研专项”到账经费中资助开支,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为0.6万元/项,研究时限1-2年。

(五)其他专项项目

1、资助对象及要求:资助对象为我校在职人员。研究内容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彝族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数字化校园信息系统开发研究等。

2、资助方式:项目经费由学校有关部门或申报人所在部门从已获得的纵向经费或创收经费中资助,立项后经费划拨到学校“科研项目经费”账户管理,课题资助额度和研究时限(1-3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部门受理申报时间为11月20日前,申请者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书,由各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申请书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申请者的能力进行综合审查,对项目选题的创新性、学术性和科学意义,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项评审,确定是否推荐立项。经评审通过的申请书由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统一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受理申报时间:11月23日之前,由各部门科研秘书将本部门推荐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以U盘提供或以E-mail发送至xzkjc@cxtc.edu.cn)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递交的申请材料。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收到项目申请书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请书填报规范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方予受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3010220。

此通知

附件: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2019版)

2、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2019版)

3、项目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4、《楚雄师范学院校级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5、《楚雄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6、《楚雄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7、《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8、科研统计用学科分类及代码表

科研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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