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重修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申报对象及课程
1.2017级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第六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且本学期在开设的课程;
2.2018级第二学期、第四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且本学期在开设的课程;
3.2019级第二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且本学期在开设的课程;
4.2019级转入同一级新专业第二学期必修且本学期在开设的课程;
5.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校期间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第六学期、第八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且本学期在开设的课程。
二、重修申报流程及时间
1.各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在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3月27日上午8:00—2021年3月30日晚上22:00)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点击报名),同时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并且学生自行在教务系统打印一份本学期课表交至重修课程开课部门,以便各开课部门根据学生本学期课程表安排重修教学组织形式(全跟班、半跟班、挂班);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结业后重修、补考审批表》(附件2),同时开课学院须为该生制定一份课程重修方案,连同本表一起交教务处审定。
2.各开课部门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课程重修申请表,并根据学生网上重修报名情况(选课管理——重修管理——重修报名结果查询)及重修报名表审核结果填写重修报名汇总表(附件3)。各开课学院将重修申请表(审批到开课学院即可)收齐后连同重修报名汇总表于4月2日下午5:00之前交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hf@cxtc.edu.cn),学生课表各开课部门留存。
3.教务处将根据网上重修报名和重修申请表的审核结果公布重修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安排。
三、注意事项
1.未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或无本学期课表附在申请表后的学生网上申报无效。《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开课部门留存一份(审批到开课学院即可)并根据重修学生本学期课表安排重修学习,另一份统一收齐后连同重修报名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教务处不受理学生单独交来的重修申请表。
2.网上重修申报时间为系统开放时间,过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1: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
2.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结业后重修、补考审批表
附件2: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结业后重修、补考审批表.doc
3.重修报名汇总表
附件3:楚雄师范学院重修报名汇总表(XX学院).xls
教 务 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