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云组通〔2016〕28号)和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员“活动组织难、队伍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模范意识、争先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范围对象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在岗教职工中的中共党员、在籍学生中的中共党员均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
三、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教书育人、勤学苦练、立足育人、重在日常、分类管理、量化考评、民主公开的原则。
四、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组织生活、履行职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组成,合计100分。特别增设加分项10分。在计算时,党员积分=组织生活分+履行职责分+廉洁自律分+遵纪守法分+加分项。
五、扣分
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组织生活、履行职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六、积分统计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季度、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积分标准。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细化党员积分的具体考核标准,科学合理设置项目、评分、计分、扣分标准,经党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支委初步评分。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加分项,按项目计分和扣分,核实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教师、学生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报学院党总支审核备案。
(六)建立积分档案。党支部要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要安排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积分记录员,建立党员积分档案,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
七、积分运用
党员年度积分,作为党员评先、选优、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