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课堂上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4.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作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5.尊重师生,团结合作,不做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师生团结的言行。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7.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
承诺人:
2017年6月28日